湖北十堰郧西县人民法院关于王中亮1437(变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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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变 卖公告本院在执行中国******郧西县支行申请执行王霞、余洪兵、王中亮、付诗婵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王中亮的财产进行变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郧西县香口乡下香口村*组的房产*套(不动产权证号分别为:鄂****郧西县不动产权第*******、*******、*******、*******、*******、*******、*******)。起拍价:人民币***.***万元,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二、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开始三个工作日前经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确认并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三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三、展示看样的时间:不组织展示看样,接受咨询(咨询电话:****-*******,朱法官)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八、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变卖平台告知的司法变卖流程(竞买前必看)的相关准则。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后三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郧西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湖北郧西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开户行所在地:郧西县城关镇郧西大道**号,账 号:*****************,开户联行号:************】,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买受人悔拍逾期未交纳变卖余款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重新拍卖。  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上缴国库。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变卖价款差额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地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郧西大道**号    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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