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第一工区道路交通标志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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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国道***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第一工区道路交通标志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HW********
*.*项目名称:******国道***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第一工区道路交通标志采购项目。
*.*采购数量及规格:
清单 第***章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子目号子 目 名 称单 位数 量材料单价(含运费含税)合价*** 道路交通标志***-*单柱式交通标志-a八边形***个** -bΦ****个** -c▽***个* -h□****×****个** -k□****×***+□****×***个** -l△****+太阳能黄闪灯个** ***-*双柱式交通标志-a□****×****个* -b□****×****个* -c□****×****个** -d□****×****个** ***-*单悬臂式交通标志-a□****×****个* -b□****×****个-c□****×****个** -d□****×****个* 合计********.*质量标准:
质量安全:意向供应商具有相应资质,证件齐全,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技术指标: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执行,符合甲方标准要求。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采购价格总预算为*******.**元(大写:贰佰壹拾贰万元整)(此金额为含税金额)。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
*.*意向供应商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年*月*日 *:**至****年*月*日**:**(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采购文件:不收取标书费用。
六、采购保证金
*.*采购保证金:****元(贰仟元整)。
*.*保证金截止时间:****年*月*日**:**前。
*.*采购保证金退还:签订采购合同后*日内。
七、意向供应商资格文件审核
*.*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资格文件审核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资格文件审核地点:******国道***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第一工区。
*.*资格文件的要求:意向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公告第*.*项-*.*项要求材料的原件及扫描件电子版、截图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交由采购人审核。
*.*资格文件以国道***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第一工区收到时间为准,因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报价价格区间:价格上限为*******.**元人民币,不设价格下限;
*.*竞价时间:****年*月*日**:**--**:**;
*.*本项目资格要求合格的供应商报价有效,资格要求未达标的供应商报价无效;报价超出最高上限金额报价无效。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号
联 系 人:苗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