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鄂托克前旗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坚持不懈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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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前旗公安局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执法规范化建设固化教育整顿成果,坚持不懈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围绕执法规范化工作、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执法管理、执法主体能力建设,全面推进队伍专业化、制度体系化、行为标准化、执法信息化、执法监督全程化,持之以恒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和执法公信力,努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一、鄂前旗公安局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主要措施和工作成效(一)全面部署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措施具体有力为了深化公安改革,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自治区《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公安局贯彻实施重点工作分工方案》,鄂前旗公安局拟定了《关于深化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旗局重点工作分工方案。鄂前旗公安局充分发挥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在今年的法制工作会议中专门部署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成立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引领全局上下联动、全警动员,坚持条块结合,点线面共进,结合公安体制改革新要求,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研究执法突出问题,加强与市局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进落实主办侦查员制度。(二)强化执法管理委员会权威,完善集体通案制度一是成立以魏振选副旗长为主任,其他党委成员为副主任,法制大队、督察大队、情报指挥中心、政工办、治安管理大队及各执法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旗公安局执法管理委员会。把执法养成、执法管理、执法监督、执法过错追究、执法突出问题整改“五种职能”都统筹到执法管理委员会下运作,有效解决了全市公安机关内部执法机制不够完善、权力分散、执行不力、法制单打独斗,缺乏监督权威“五大问题”。二是积极落实通案制度,****年旗局召开通案会*次,法制大队召开集体通案会**次,研究审核案件***件。形成了局领导主动担当、执法部门负责人勇于担当,一线执法人员愿意担当的良性执法态势。(三)成立案件管理中心,规范案件入口环节鄂前旗公安局出台了《全旗公安机关关于改革受案立案制度实施方案》,按要求建立案件管理中心。一是通过案管中心实体化运行,实现案件入网管控、受案立案监督管控和案件流向管控“三大管控”。二是创新案件管理监督模式。全旗案管中心推行日检查、月考核考评、年度结果运用的工作运行机制,及时发现、纠正办案单位受案立案环节存在的问题,推动执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四)深入推进“两统一”工作一是旗局围绕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严格执行市局下发的《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关于建立刑事案件统一对口衔接工作机制的通知》,落实刑事案件由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二是法制部门严格履行职责,全程参与刑事案件办案监督,严格审核、精准把关,确保刑事案件办案质量。(五)建设智能化办案中心,强化案中人员管理鄂前旗公安局现已建成执法办案中心并投入使用,安装可旋转式高清摄像等设备,实现了对办案区犯罪嫌疑人和办案民警的轨迹全程监管,办案中心将办案过程中涉及的人员、办案场所、随身物品、流程进行有效整合,及时发现纠正使用、报备、候问看押等问题,从源头上杜绝了刑讯逼供、单人讯问等违法办案行为发生。二是办案中心运用鄂尔多斯警综平台,办案人员之间对讯询问情况实时沟通和笔录互相调阅,达到取证环节智能、高效。(六) 建设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强化案中财物管理一是初步建成涉案财物保管室,实现涉案财物统一管理,分类存放,特殊管控,委托寄存。二是完善涉案财物管理制度,鄂前旗公安局制定了《全旗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实施办法》、《涉案财物管理保管室管理制度》、《涉案财物保管人员职责》等管理制度。(七) 建设执法记录仪管理系统,规范基本执法行为鄂前旗公安局已投入使用五台执法记录仪设备,办案民警将所有执法记录仪视频都上传到执法记录仪设备中,杜绝了受立案不及时、音视频上传不及时等现象。通过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确保执法过程有记录,执法环节有监督,执法规范有保障,倒逼每一执法民警规范执法。(八)改革执法质量考评方式,开展执法质量突出问题集中巡查整治,实现精准执法监督一是实行执法质量考评“案案跟踪监督,每月抽检,季考年评”的工作模式,采用全面检查、专项检查、专案调查、实地调查等多种动态考评方式,定期抽调案件对执法质量考评,让考评结果能真实、客观地体现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实现执法质量长效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出现的偏差,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对突出执法问题进行了专项巡查、全面梳理,制定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实行问题整改销号制度。截止目前,发布通报*期,通报问题***个。(九)执法主体能力建设一是执法资格考试工作成效显著。截至****年,鄂前旗公安局民警初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为**.*%,一人通过了公安部组织的高级执法资格考试,**人通过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二是开展全局轮值轮训,聘请专家教授、业务部门骨干对全局民警进行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民警专业技能。二、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专业能力不够强。一方面,学习主动性较弱。普遍采取填鸭式的教学方式,致使民警缺乏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新警数量骤增又缺乏针对性和实战性的培训。一些民警法律素质不高,不熟悉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本属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执法中不敢为、不勇为,致使群众对我们的工作不满意。另一方面,制度执行力较弱。近年来,鄂前旗公安局制定的执法制度不可谓不多,不可谓不细,但在落实方面执行乏力,执法巡查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执法制度未得到有效落实,流于形式,特别是执法责任追究机制的震慑力不够,客观上导致了执法随意性等顽瘴痼疾久治不绝。二是监督管理存在漏洞。鄂前旗公安局各办案部门未充分发挥职能职责作用,未形成监督合力,对动态的执法过程未及时监督。如目前在执法场所管理方面还存在较多问题,不能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在办案区外执法办案现象仍然存在,一人办案现象屡禁不止,涉案财物保管未遵循办案人与保管人相分离原则,台账登记流于形式,随身财物放置不规范等问题时有发生。三是办案功能区和执法音视频管理问题。个别基层派出所办案功能区视频存储设备视频存储时间不足上级要求天数。作为证据使用的现场执法音视频资料保存不完整,无专人管理执法音视频资料,音视频资料保管期限未达到*个月的要求,目前还未与市局系统进行有效对接。四是执法主体能力建设方面的问题。一是执法主体普遍存在构成复杂,警综平台中正式民警挂名办案,实际工作中文职、协勤办案,执法主体不合法问题非常突出,执法隐患较大。二是法制队伍力量薄弱。法制部门工作任务日益增加,现有法制民警数量与承担的任务不相匹配;法制民警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五是执法责任追究不够严格。少数地方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上,追究普通民警多、追究领导少;通报批评多、诫勉谈话多,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少。三、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对策和建议(一)抓好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三个《意见》的贯彻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核心就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市委出台的三个《意见》,并按照旗局制定的《实施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具体实施,按照任务清单,逐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到位。积极探索执法规范化建设新思路、新举措,要善于抓住优势工作精耕细作,形成特色、打造鄂前旗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品牌。(二)强化执法管理,确保执法权力运行机制落地生根一要继续深化受案立案制度改革,落实《全旗公安机关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实施意见》。将接处警等执法初始环节纳入监督视野,第一时间杜绝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让受案立案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便民、公开。二要全面完善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强化案件监督,增加案审民警数量,提高办案质量,坚持重大疑难案件集体通案制度,健全与检法衔接机制,落实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推行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机制。三要对接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把收集证据作为侦查活动的中心,把法庭作为决定执法质量的“考场”,推动侦查由“破案主导”向“庭审主导”转变。四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明确衔接程序,依托“两法”衔接平台,有效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的问题。五要深入推进《全旗公安机关现场执法音视频记录工作管理规定》落地生根,加强执法记录仪应用,强化对案件现场勘查、检查、搜查、辨认、指认等重要现场执法环节录音录像,实现执法全过程音视频记录,回溯式管理,使接受监督成为执法的自觉行为,使民警的自我保护成为常态。(三)规范执法主体,提高执法效能要进一步落实公安机关机构改革的要求,明晰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和职能,强力推动辅警制度改革,加大执法培训力度,有效解决部分民警在执法素质上不适应执法岗位的要求等问题,要深入推行执法资格考试认证工作。要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对不适合从事公安执法工作的,坚决调离执法岗位。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使公安机关直接从事执法工作的民警具备所在执法岗位必需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道德素质和体能素质。(四)强化教育培训,提升法制队伍履职能力一要抓好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按照受立案改革和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要求,积极争取增加法制民警配备。二要全面提高法制部门自身素质。法制民警必须苦练基本功,要做到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懂改革要求。鼓励民警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积极开展“拜师学艺”青蓝计划、“业余警校”、“微警校”,促进民警执法理念转变,提升民警执法技能。三要完善旗公安局专职法制员制度。充分发挥专职法制员的执法办案“质检员”作用,加强办案部门法制力量建设,配齐配强专职法制员,加强专职法制员队伍的业务培训和管理考核,充分发挥专职法制员在执法监督管理、服务和法制培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四要开展执法实战培训。要按照“实战、实用、实效”的要求,通过“走出去”和“引进来”等方式,加大法制队伍的培训。(五)强化刚性制约,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一是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强化过错纠正,严格执行“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规定,切实实行错案倒查问责制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二是加强执法质量考评的力度。把执法质量抓在日常、抓在个案、抓在过程,通过建立、健全执法单位和执法民警执法档案制度,加强对平时执法活动的管理,促使执法民警在执法工作中边干、边查、边改、边受培训。三是强化执法质量考评结果运用,实现执法质量考评与绩效考核挂钩、与督察部门民警记分办法挂钩,切实压实单位、部门、民警责任,实现以考促改,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四是进一步落实各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将制度的执行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检查,与其他工作同检查同考评,督促各项执法制度落到实处。(六)实施全警联动,合力推动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果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全局性工作,不是哪个部门一家之事,各部门应明确任务,准确定位,干好份内事,杜绝推诿扯皮现象。法制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好组织、规划、协调、服务的职能。相关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能,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面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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