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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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KKFZ*****
二、项目名称: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五河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玖拾捌万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
服务要求:开展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编制工作。
服务范围: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五、评审专家名单:吴军、甘亚蓉、鲍春林、李丽萍、王红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照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壹万柒仟捌佰捌拾元整(?*****.**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 )向安徽******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德胜中央城小区*号楼二楼,联系人:金林,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地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胡俊东、***********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地 址:巢湖市德胜中央城小区*号楼二楼
联系方式:金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工
电 话:****-********、***********
十、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投标业绩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