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8月11日拟对江山圆正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2000 吨有机硅复合聚醚生产线搬迁入园及项目提升、综合利用(聚氨酯制品、水泥添加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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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项目名称:******年产 **** 吨有机硅复合聚醚生产线搬迁入园及项目提升、综合利用(聚氨酯制品、水泥添加剂)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工业区W**-*#地块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从事有机硅复合聚醚生产以及残次品、废渣、废液综合利用。搬迁前后,有机硅复合聚醚生产规模不变,仍为****t/a。项目搬迁后新增聚氨酯制品及水泥添加剂,规模分别为****t/a、*****t/a。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相关环保措施承诺:该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报送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措施名称主要内容预期治理效果废气生产线废气反应、蒸馏等废气经碱液喷淋+UV光催化+除水汽装置+活性炭吸附组合装置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二氯甲烷废气设置二级冷凝器(冷冻机)+活性炭装置预处理;车间设置机械通风装置。共设一套废气处理装置。《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直接纳入污水处理站生化池处理后纳管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直接排放标准纳管生产废水经收集后,通过调节池+混凝沉淀池+芬顿氧化+A/O生化池+曝气生物滤池处理后纳管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尽量将噪声大泵站、空压机生产设备布置在厂房中部,应远离北侧厂界布置,厂界噪声达到(GB*****-****)中的*类标准①尽量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机加工等生产设备。②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保持设备正常运行,减少设备因故障引起的高噪声。③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环保风机等辅助设备噪声环评要求企业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器。为防止与转动设备连接管道因震动产生的噪声,采用柔性橡胶接头连接,以降低噪声,减少振动。固废一般固废职工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化污泥定期外运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废活性炭、物化污泥、废包装通过等等分类收集后暂存,并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风险控制泄露等风险新建一座事故应急池(约***m*),以备厂区内发生事故时使用,并落实事故、消防水的收集系统,厂区所有外排管道均设置切断装置和应急设施.减少事故发生,当事故发生时能尽快控制,防止蔓延。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处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衢州市花园东大道***号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