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温州七中南校区操场器械活动场地工程(重)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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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由温州市第七中学建设的温州七中南校区操场器械活动场地工程(重),招标代理单位为******。于****年*月*日在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室进行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杭州******(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方常明。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的形式,向温州市第七中学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招标人:温州市第七中学联系电话:****-********附未中标单位名单:******、温****** 温州市第七中学****年*月**日","noticePubDat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