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园山街道应急管理办(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辅助管理服务外包项目供应商征集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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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山街道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受应急管理办(交通安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道路交通安全辅助管理服务外包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道路交通安全辅助管理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YSCG*******;项目联系人:陈先生;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园山街道应急管理办(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辅助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YSCG*******。 三、评审方式:低价中标。 四、预算金额:**.*万元(超出视为无效报价),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宣传服务费、隐患排查费和跟踪落实隐患整改费及办公室内务费等一切应尽费用。 五、主要服务内容: (一)宣传服务:为扎实做好辖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每日在重点路口、路段开展“把村守口”“亮头亮尾”“小手拉大手”等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并不定期前往宣传点配合开展活动。走进辖区城中村、企业园区、施工工地开展培训,对辖区居民进行精准宣传,引导学习龙岗第一课。每天收集各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台账记录。针对快递外卖等特殊群体开展交通安全培训时,需做好培训资料、现场布置等准备工作,并做好现场培训记录和统计。 (二)隐患排查:持续开展辖区道路标志标牌标线缺失、路面破损、护栏缺失、锐角相交、人车混行、路灯不亮、井盖破损等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实地勘查,联络各部门研究整改方案及措施,收集上报并分类整理。 (三)跟踪落实隐患整改:将收集的各类交通安全隐患,明确责任分工,及时报送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同时,针对需综合整治提升的重点路口、路段,进行全面协调,实时跟进隐患整改情况。 (四)办公室内务:做好宣传、隐患整治等工作台账。撰写书面报告、工作材料、会议材料等上报街道和上级部门。例如,每日报送社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情况、每天报送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风险工作内容、每周报送一周道路交通安全交通安全情况、每周准备交通会议材料、每月报送月考核材料、每半年工作总结、全年工作总结、函件、专题汇报材料等。 六、服务需求: (一)配备服务人员总数不得少于**人协助开展本项目工作。 (二)成交供应商须负责全体交通安全辅助管理服务人员的人事、劳资、保险、计生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员工每月工资不得少于****元(包含基本工资、伙食补助、住宅补助、高温补贴(*-**月份)、节假日福利及社保);及时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有关人员;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所有劳资纠纷;落实街道办根据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出的其他管理要求;向采购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备案。 (三)成交供应商负责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全体交通安全辅助管理服务人员按时发放工资和其他薪酬,工资发放数额不得低于当年度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非经采购方书面通知,不得扣发相关的人员工资和其他薪酬,不得缩减或变更相关人员的社会保险缴付金额和险种。 (四)工作时间:全体交通安全辅助管理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及具体轮休时间由成交供应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做具体安排。 (五)服务责任: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或交通安全辅助管理服务人员工作失职或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采购方声誉影响或经济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公安机关的立案调查结果或法院判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所引发的一切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负完全责任;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纠纷扩大或未能减少对采购方相关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交通安全辅助管理服务人员在非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人身意外或其他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如成交供应商挪用交通安全辅助管理服务人员工资和其他薪酬、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投保费用,除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外,采购方有权向区有关部门申请终止服务合同;如交通安全辅助管理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存在收受行政相对人的财物等违纪行为,成交供应商须积极配合采购方坚决查处,对相应人员予以开除等处罚,并移交司法部门查处。 (六)在服务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配备的全体交通安全辅助管理服务人员必须服从采购方相关职能部门的指挥和管理,采购方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相关工作的有关人员。 (七)成交供应商须落实文明管理服务的措施,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 (八)采购方将对成交供应商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每月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的不足之处将责令限期整改。 七、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履约考核良好及以上的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 八、服务期发生问题的处理意见:在服务期内所发生的问题均由服务商承担,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九、付款方式和时间安排:按合同约定支付。 十、供应商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市级或以上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一、征集报名时间方式: (一)征集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截止。 (二)征集报名方式: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应在征集报名时间结束前,将以下材料电子扫描发送至邮箱报名(征集报名邮箱:******,联系人:陈先生、黄小姐,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提供“信用中国(https://***.******.***.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cn/)”三个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公司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地址等有关信息。 (三)其它注意事项:待征集报名时间结束后,对投标人资质等进行初步审查,符合资质要求的将于近期邮箱发出邀请函及电话通知方式正式邀请参加项目询价。 十二、信息发布媒体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政务公开网站(http://***.******.***.cn/bmzz/ysjdb/)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办事处****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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