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1年惠州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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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惠州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广东原文链接地址一、计划备案号:******-****-***** 二、项目编号:GDJL-ZB-GL** 三、项目名称:****年惠州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示范推广项目 四、采购结果 合同包*(****年惠州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示范推广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 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号 *,***,***.**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年惠州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示范推广项目):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其他农业服务 其他农业服务 实施区域为惠州市农用地详查安全利用类与严格管控类区域范围内 ①在惠州市博罗、惠东、龙门县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范围内,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和严格管控技术示范和推广,示范推广面积****亩。②通过核心示范区建设,试验集成与示范推广;形成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技术或技术模式一套。③示范区内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保障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④筛选出*套适合惠州市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技术推广模式。⑤中标人需严格遵守项目保密要求,严禁泄露项目秘密。⑥中标人在项目实施期间,应加强与当地乡镇、村委、农户等个人或单位沟通协调,确保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实施项目。⑦中标人需规范项目全过程的实施和管理工作,做好项目实施台账、资金规范使用和管理、各类总结编制、项目验收申请、项目审计等工作。⑧中标人项目区治理修复后稻谷亩均产量不得低于周边区域近三年亩均产量的**%。因中标人修复治理导致减产**%以上的(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由中标人赔偿相应的产量损失;⑨中标人相关治理活动不得造成环境二次污染或对耕地质量产生不良影响。因中标人相关治理活动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或对耕地质量产生不良影响的,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中标人责任。 ****年*月-****年**月 按照《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NY/T**** ****)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 张绮萍 徐新超 林敏慧 李碧兰 采购人代表名单: 邓健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计价【****】****号文规定标准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年惠州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示范推广项目):*.**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 合同包*(****年惠州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示范推广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通过 通过 **.** *.** *.** **.** * 广****** 通过 通过 **.** *.** **.** **.** * 广东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 通过 通过 **.** **.** *.** **.** * * 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通过 通过 **.** **.** *.** **.** * *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釆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江北段**号 联系方式:****-******* *.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号八方新越****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十一、附件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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