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零陵区“钉铃铃,享零陵”数字乡村平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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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钉铃铃,享零陵”数字乡村平台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湖南原文链接地址项目概况
零陵区“钉铃铃,享零陵”数字乡村平台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永州市零陵区风荷路**号对面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零财采计[****]******号
招标编号:LWGJ-LLCG****-**
*、项目名称:零陵区“钉铃铃,享零陵”数字乡村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序号包名称简要技术
要求数量项目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项目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钉铃铃,享零陵”数字乡村平台建设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建设周期:*个月(****年**月**日前)完成验收并交付使用和完成相关培训(具体起止日期签订合同时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提供****或****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备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信等有关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代表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供投标单位为投标代表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文件)
备注:本磋商文件内“近三个月”均指****年*月-****年*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 月**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永州市零陵区风荷路**号对面四楼
*、方式: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担任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缴纳社保查询截图等有效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印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招标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公章(一套)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备注: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n)按流程进行电子报名等各项操作,如未按要求办理且没有按流程操作的投标单位,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cn)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永州市零陵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 址:永州市零陵区南津中路*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永州市零陵区风荷路**号对面*楼
联系人:郝先生
电 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