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垃圾分类知识宣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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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垃圾分类知识宣传项目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项目拟开展:*、开展*场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活动,与社区进行沟通合作,在社区中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宣传体验活动,包括分类趣味活动,分类问答等,提升社区居民正确垃圾分类知识的知晓率。同时招募社区垃圾分类志愿者,至少招募**位垃圾分类志愿者参与讲座培训活动。 *、开展*场垃圾分类讲座及培训以环保视频、环保问答、环保专题考试的方法对环保支援者进行线下培训,让其掌握扎实的环保知识,提升社区垃圾分类正确投放率。 *、开展*场垃圾分类手工制作活动,通过趣味互动的手工形式,加强社区青少年对垃圾分类的认识以及学习。服务期限*个月(**天)。 项目预算金额: *****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公开招标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公明社区工作站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振明路***号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年*月**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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