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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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楚******: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上海铁路局芜国用(****)第***号宗地处理建议的请示》(芜自然资规〔****〕***号)的办复便函(办复〔****〕**号)意见,******位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北路东侧用地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皖(****)芜湖市不动产权第*******号,土地用途:工业用地,收回面积***.**平方米。 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日内,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有关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事宜。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你单位不得对该宗地再进行租赁、转让、抵押等。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芜湖市人民政府或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年*月*日二维码开始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二维码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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