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贺州市人民医院体外除颤监护仪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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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ZKGSZB*******二、项目名称:贺州市人民医院体外除颤监护仪采购三、成交信息成交人名称:上海******成交人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民京路***号**幢****室成交金额:(大写)陆万肆仟玖佰元整(¥:*****.** 元)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交货安装完毕。四、主要标的信息名称:贺州市人民医院体外除颤监护仪采购生产厂家:飞利浦金科威(深圳)******规格型号:飞利浦Effiicia DFM***数量:*单价:陆万肆仟玖佰元整(¥:*****.** 元)。五、询价小组成员名单:谭健峰、黄时军、谭泰康。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规定的费率标准下浮**%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费。下浮后,代理服务费金额:***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被否决询价报价或不合格的询价报价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使用进口产品参与本项目询价,本项目采购并非进口产品采购,根据《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号)第五条 关于采购执行问题 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时,必须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才能开展采购活动。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没有获得财政部门同意而开展采购活动的,视同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作出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规定。未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也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组织开始后才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的采购活动,属于违法行为。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公告的媒介:贺州市人民医院(***.******.***.cn)。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贺州市人民医院地址:贺州市八步区西约街***号联系人:邹工,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号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曾工电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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