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高安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有机肥供应商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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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安市农业农村局****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有机肥供应商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关于高安市农业农村局****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有机肥供应商采购(项目编号:伟华-GA****-***)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伟华-GA****-***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有机肥供应商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评分细则中:
评审内容 评分细则
价格评分
(**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于评审。
现更正为:
评审内容 评分细则
价格评分
(**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于评审。
*、原采购文件内容:第二章、五、**.*评分细则
*、商务分
原材料
(**分)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赣农规计字【****】**号文件要求,是以试点县内畜禽粪污为原料生产的有机肥。
(评分依据:出具投标产品的原材料所在地乡镇农业机构出具同时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签章的证明材料及与本地养殖企业签订原材料合同原件佐证,未提供不得分。)
现变更为:
*、商务分
原材料
(**分)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赣农规计字【****】**号文件要求“必须是以试点县内畜禽粪污为原料生产的有机肥”。
以高安市内畜禽粪污为原料的得 **分;
以高安市外宜春市内试点县畜禽粪污为原料的得**分;
以宜春市外江西省内试点县畜禽粪污为原料的得*分。
(评分依据:出具投标产品的原材料所在地乡镇农业机构出具同时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签章的证明材料及与本地养殖企业签订原材料合同原件佐证,未提供不得分。)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变更为: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响应文件提交 及开启时间:
截止时间:****年**月**日*:**分(北京时间)
变更为:
响应文件提交 及开启时间:截止时间:****年**月**日*:**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变更公告为《竞争性蹉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及公告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高安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高安市瑞阳新区东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高安市俱乐路(原总工会办公楼二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雪莲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