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DOE质量改善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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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红安卷烟厂委托,对湖北中烟红安卷烟厂DOE质量改善项目(招标编号:HBT-********-******)组织了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开标,随后进行了评标,依据评标结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亚龙******投标总价(不含税):*******.**元投标总价(含税):*******.**元投标税率:*%服务期: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上线试运行,试运行**天后具备验收条件质保期:不少于*年(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总价(不含税):*******.**元投标总价(含税):*******元投标税率:*%服务期: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上线试运行,试运行**天后具备验收条件质保期:不少于*年(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总价(不含税):*******.**元投标总价(含税):*******元投标税率:*%服务期: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上线试运行,试运行**天后具备验收条件质保期:*年(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招标结果有效期: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货物交付并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为止之日前有效。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内以书面形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及质疑函,向采购监管部门或纪律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及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如下: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异议和澄清、质疑):******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邮编:******联系人:袁海涛、周宇、李一周电话: ***-******** 传真:/电子邮箱:**********@qq.com招标人:******红安卷烟厂招标采购部门(负责解答异议和澄清): 信息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肖先生电话:****-******* 电子邮箱:******.cn法律与改革部门(负责质疑的核查和处理):法律与改革科联系人:祝女士电话:****-******* 电子邮箱:******.cn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纪检监察科联系人:韩先生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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