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高邮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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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高邮市人民政府批准,受土地所有权人委托,高邮市征地管理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加价 幅度(万元) 容积率 建筑 系数 绿地率 GY****JTG*** 汤庄镇振业路东侧、聚贤路北侧 ***** 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 ≤**% ** ***.**** ***.**** 单价**元/㎡或**元/㎡整数倍 GY****JTG*** 界首镇创业路北侧、京杭路东侧 **** 工业(农副食品加工业) ≥*.* ≥**% ≤**% ** ***.**** ***.**** 单价**元/㎡或**元/㎡整数倍 GY****JTG*** 界首镇创业路北侧、京杭路东侧 **** 工业(农副食品加工业) ≥*.* ≥**% ≤**% ** ***.**** ***.**** 单价**元/㎡或**元/㎡整数倍 GY****JTG*** 汤庄镇******东******北侧 **** 工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 ≥**% ≤**% ** **.**** **.**** 单价**元/㎡或**元/㎡整数倍 GY****JTG*** 汤庄镇(汉留片区)乔三司路东侧、文武型钢厂南侧 **** 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 ≤**% ** ***.**** ***.**** 单价**元/㎡或**元/㎡整数倍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具体规划设计要求,详见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 *、具体投入产出等用地标准,详见高邮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的用地条件。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对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参加土地竞买活动:(*)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开发建设企业未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申请报名须提供下列资料:*、法人申请的需提供竞买申请书、法人单位有效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其他组织申请的需提供竞买申请书、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该组织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申请的需提供竞买申请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联合申请的需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同时,竞买人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银行)的信用证明(土地用途为工业的可不提供)。 四、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至**** 年*月** 日,到江苏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http://***.******.***.**:**/view/linkIndex)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江苏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http://***.******.***.**:**/view/linkIndex)(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人可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建议提前缴纳,防止跨行转账、系统延时等时间差),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七、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高邮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挂牌时间****年*月**日上午*时至****年*月**日下午**时。 八、工业用地实行弹性出让 本次公开出让的*宗工业 项目采取“合同约定、定期评估、低效收回、合理补偿”弹性方式出让。 *、竞买人竞得土地后,要在*个工作日内到高邮市征地管理中心(高邮市通湖路***号)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并在**个工作日内到高邮市征地管理中心(高邮市通湖路***号)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出让金。 *、竞得人自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日起,必须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约定完成项目建设,由高邮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按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对项目土地利用和投入产出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作为依照合同约定继续使用或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依据,评价结果记载入不动产权证书。 *、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验收不合格的,经高邮市政府批准后,依照约定收回土地使用权。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偿价格按照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的约定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给予相应补偿;该宗地范围内已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情况给予补偿或由受让人自行无偿拆除。 九、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挂牌宗地为净地挂牌出让,地表为自然地形,地下建(构)筑物、地上、地下管线及周边的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以挂牌现状为准;如实施改造或迁移,须由竞得人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实施,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出让文件中明确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的除外)。 *、本次挂牌出让起始价内不含政府及相关部门收取的规费(税)。 *、土地用途为工业(含参照工业用途管理)的宗地竞得人应在签订出让合同前提供与所在地乡镇(园区)政府(管委会)签订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通湖路***号(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管理科)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李先生 何女士 开户单位:高邮市征地管理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高邮市支行营业部 账 号:按网上报名流程操作后由系统自动生成 高邮市征地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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