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猪肉采购项目(第二次)(非政府)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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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的委托,对猪肉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采购。根据有关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采购编号: 浙建航招*******号-*
*.采购项目: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猪肉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最高单价限价*排骨、猪脚*项约***万元景宁屠宰场每日批发价+*元/斤*其他肉景宁屠宰场每日批发价+*元/斤*.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从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时间、获取地址: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招标文件获取时地址:丽水市万丰北路**号金贸国际大厦****室。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⑴投标人介绍信(格式自拟,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现场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丽水市万丰北路**号金贸国际大厦**楼****室,未提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获取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现场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缴纳履约保证时间及缴纳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履约保证金退还:服务期满后且无服务及质量问题的一次性(不计息)退还。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号三号楼一楼)。
**.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号三号楼一楼)。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宁)(http://***.******.***.cn/jnweb/)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项目联系人:王敏健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马庆强 联系电话:****-*******
地址: 景宁县红星街道人民中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负责人:胡姬璟 联系电话:****-******* 传真:****-*******
质疑联系人:李 红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丽水市万丰北路**号金贸国际大厦****室。
**. 其他注意事项
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人严格遵守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并服从现场管理且按以下要求执行:
*)参与人员应当领取“丽水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不得参与现场投标活动。健康码获取方式:支付宝→城市服务→丽水健康码。
*)参与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全程佩戴口罩,进入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接受大楼物业人员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米),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进出路线:投标人从大楼一楼正大门进入,登记、扫手机健康码、填写体温表格,电梯上一楼开标厅,按先后顺序固定分散就座,开标结束后原路返回。
*)如遇突发状况,按照“景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急处置方案”执行。采购人: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