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威海市环翠区自然资源局选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介机构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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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同书 合同编号:SDGP******************-*备案号:威环府备HT********甲方:威海市环翠区自然资源局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选定乙方为选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介机构项目一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订立如下合同:一、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本合同书*、乙方在评标过程中补充或澄清的文件*、SDGP******************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合同双方必须予以遵守执行。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二、标的:本合同的标的为由******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工作范围:环翠区嵩山、张村、羊亭、温泉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二、三级的项目。工作内容及标准: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评估服务工作,并提供纸质报告成果,报告需符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工程地质调查规范》等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因自身过失造成评估报告不合格,应重新评估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并保证成果质量能够审查通过。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三、质量及专利权:*、乙方提供的服务,其质量必须符合SDGP******************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其提供的标的或标的中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起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产权纠纷,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质量标准:乙方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满足甲方要求及实际工作需要。*、乙方提交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均归甲方所有。四、甲方及联系方式: 甲方:威海市环翠区自然资源局联系人:王永胜,联系电话:****-*******五、甲乙双方的责任义务:(一)甲方的责任义务:*、应对乙方开展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及所需的资料。*、负责安排专人配合乙方开展工作,做好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督导工作进度。(二)乙方的责任义务:*、乙方接受委托,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乙方在服务期限内认为某些事项需要甲方提供必要的配合措施,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回复乙方。如果乙方未作书面通知,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反之,如果甲方未按照其承诺提供配合,则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图纸资料)等,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规定及甲方要求。*、乙方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及业务相关资料负有保密责任,除甲方外,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管理人员及时收存委托业务过程中涉及的各种资料、证明和图表等,确保档案完整(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六、验收:*、甲方应当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乙方向甲方发出项目验收建议。甲方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验收,并通知乙方。七、《验收书》的签署及送达:*、标的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及时、完整、真实地签署《验收书》。*、除涉密情形外,甲方应当在验收意见确认后*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开验收意见,公告期不得少于*个工作日。八、付款:*、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付款方式: (*)本项目合同款以年为单位,根据支付标准据实结算。(*)支付标准:参照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咨询评估预算标准(试行)》执行标准下浮**%。(*)服务每满一年验收合格,由甲方根据上年度实际工作量据实支付。如遇财政拨款迟延,则具体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至财政实际拨付时间为准。未能通过验收的,甲方不予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已经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返还。(*)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单位的税务发票。(*)付款按以下资信办理收 款 人:******开户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光明支行银行帐号:**** **** **** **** ****联 系 人:王建军联系电话:***********九、变更与修改乙方应严格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未经威海市环翠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甲方擅自就合同标的的质量、价款、服务完毕时间以及其他的合同条款进行变更、修改。十、合同解除:甲乙双方因下列情况之一的,而应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报威海市环翠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书面备案。(*)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限期内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交付标的,或标的验收不合格的;(*)乙方未经书面同意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未能在威海市环翠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单位出具的与其名称相符正规发票;(*)乙方拒不执行因其他违约行为被处罚的决定的。十一、违约赔偿:*、乙方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其他约定(规定),甲方将责令其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无正当理由延期验收的,每延期一日按照延期验收部分合同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按照损失金额的***%给予赔偿。*、由于乙方违约而可能出现其成果等被甲方使用的情形,其所遭受的损失甲方不需要负责或者承担。*、上述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外,“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事件。*、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于*日内修正完毕并重新提交验收的,每延期一日按照延期验收部分合同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十二、争议解决:*、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约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无争议的部分应继续执行。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由各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十四、签约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十五、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威海市环翠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备案。甲方:威海市环翠区自然资源局 单位盖章:代表签字: 乙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合同签订日期:二O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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