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行政执法事前公示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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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一、 执法主体执法主体名称: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部执法机构设置:工程建设审批服务办公室、市场准入审批服务办公室、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办公地址:聊城市长江路*号政务服务中心联系方式:工程建设审批服务办公室****-*******、市场准入审批服务办公室****-*******、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办公室****-*******、综合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电子邮箱:******.cn二、执法职责办理涉及市场准入、投资建设、涉农事务、社会事务、食药卫健等相关领域的行政许可事项、关联事项和收费事项。三、 执法依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关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聊政字〔****〕*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年第二批调整行政权力(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放一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相关权力)事项的通知》四、监督途径(一)监督和投诉渠道监督部门:综合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信函投诉:聊城市长江路*号政务服务中心邮编:******邮件投诉:******(二)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四十五、四十六条规定,向高新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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