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汝阳县内埠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汝阳县内埠镇池子头村、南坡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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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汝政采【****】***号*、采购项目名称:****年汝阳县内埠镇池子头村、南坡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年汝阳县内埠镇池子头村、南坡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周口市庆丰街昌建新世界C幢******,***.**元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年汝阳县内埠镇池子头村、南坡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日历天张康豫************三、评审专家名单辛建厚(组长),陈继红,罗朋跃(业主代表)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本次成交服务费参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费金额:*,***.**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项目编号:汝阳政采磋商(****)****号
*、开标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汝阳县涧河路与杜鹃大道交叉口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汝阳县内埠镇人民政府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内埠镇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城市广场西地块*号楼****号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