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台山市财政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台山市财政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台山市财政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 (三)预算金额:**,***.**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 人员要求:*服务开始时间:****年*月 (一)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二)审查及完善甲方有关法律事务文书;(三)参与委托方重要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四)为委托方的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五)协助甲方设计、制定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各种运作程序;(六)应甲方请求协助清理债权债务;(七)应甲方要求,对外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书;(八)为甲方重大业务活动提供法律见证;(九)参与甲方对外谈判、协调、调解业务活动,协助拟定谈判方案,制定法律对策;(十)接受甲方授权,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公众传播媒体发表公开声明,申张甲方合法权益;(十一)根据甲方业务需要,以乙方特有资格进行资信调查,出具资信调查报告;(十二)为甲方代办公证、专利和商标注册申请,不动产抵押或交易手续等法律事务;(十三)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调解、申诉等活动(包括制作单项法律文书);(十四)办理甲方委托的其他单项法律事宜。 * 项 (五)议价发起时间:****年**月**日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叶剑雄 ****-******* 采购单位:台山市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