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福清市城头镇生活垃圾分类及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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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编制说明*、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甲方:福清市城头镇人民政府乙方:福******根据招标编号为[******]JS[GK]*******的福清市城头镇生活垃圾分类及清运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条款;*.*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合同标的解锁编辑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C****** 垃圾处理服务 垃圾处理服务 城头镇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垃圾清运、镇区保洁及建立镇垃圾分类信息监控管理平台(须与福清市垃圾分类信息监控管理平台兼容)。 (一)项目建设地点:福清市城头镇区、滨海社区、大厝村、后俸村、东皋村、新楼村、山下村、梁厝村、港西村、彭洋村、吉钓村、南田村、南冲村、城头村、善友村、溪边村、峰前村、星桥村、东垣村、西池村、五龙村、凤屿村、湖美村、堑柄村、岩兜村、首溪村、黄墩村、宅前村。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落实垃圾分类“四定”、建成垃圾分类屋、完成监控探头布设并纳入统一监控、聘请分类管理员并培训上岗、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成为村民生活新常态。本项目需建设垃圾分类屋** 座(具体以实际建设数量为准),日垃圾分类量约 **t/d。(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落实垃圾分类“四定”、建成垃圾分类屋、完成监控探头布设并纳入统一监控、聘请分类管理员并培训上岗、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成为村民生活新常态。本项目需建设垃圾分类屋** 座(具体以实际建设数量为准),日垃圾分类量约 **t/d。(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柒佰壹拾柒万叁仟壹佰叁拾贰元陆角伍分(¥********.****)。*、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天内交货;*.*交付地点:福清市城头镇人民政府机关大院;*.*交付条件: 按合同执行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乙方需按照招标文件遵守“四定”机制,全面落实垃圾分类“四定”,建成垃圾分类屋,完成监控探头布设并纳入市级统一监控,聘请分类管理员并培训上岗,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清市政府的分类要求进行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样式和颜色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的规定执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按照招标要求标准执行。 (*)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垃圾分类屋建设标准及镇、村核定的建设任务开展分类屋建设,建设地点由甲方及各村委提供为准。乙方应确保配置的四分类垃圾桶标识规范,颜色正确,外观干净,桶体密闭,桶身完好。 (*)乙方需按标准要求建设分类屋,配备监控探头、洗手池等设施,布设四分类垃圾桶、宣传栏、分类指引牌等设施,定期维护。 (*)设立宣传指引:乙方应在各村区域内设置明显的分类宣传栏、分类广告牌。在垃圾分类投放点张贴相应的分类指引、垃圾分类投放布局图、分类信息公示栏(含分类种类、收集方式、收集时间及作业单位、责任人和联系人等信息)。在公共宣传栏、主要出入口等醒目位置公示垃圾投放点、分类屋(亭)位置,并设置指引牌。在分类屋内设置规范清晰的标识、标线,设立可回收物、厨余(湿)垃圾、有害垃圾功能区分标识,设立信息公示栏,注明开放时间、分类企业名称、分类管理员姓名、联系电话、作业时间、投诉电话等服务内容。 (*)明确管理制度:乙方应明确分类屋(亭)的开放时间,制定分类管理员职责、居民投放须知等制度,并将相关的管理规定制牌上墙。 (*)加强日常保洁:乙方应督促各村分类管理员做好分类屋(亭)及周边的卫生保洁工作,做好垃圾投放点周边的环境卫生,负责分类屋内及垃圾桶的卫生与管理工作。及时清洗地面垃圾污水、加强分类桶的立面清洗、桶内消杀,及时更换破损、老旧垃圾桶。 (*)做好收运衔接:乙方应按照定时定点的收运要求,负责及时将分类屋(亭)的垃圾推至收运点,确保收运工作规范有序、无缝对接。应确保厨余(湿)垃圾和其他垃圾日产日清;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有害垃圾的收集、储运。做好大件垃圾投放点的设置及管理。规范收集可回收物尤其是低价值可回收物,及时对接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利用。 (*)及时修缮管理。分类屋(亭)及配套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施工队伍进行修缮,恢复使用功能。 (**)严格检查监督:甲方加强对分类屋(亭)、分类管理员的日常检查、监督考评。及时纠正分类屋(亭)的管理问题,考评分类管理员的工作成效。 (**)每日专人定时定点督导。乙方应安排专人采取定时定点、上门入户为村民现场指导垃圾分类、提供信息登记、资料发放、问题咨询与意见反馈等服务,积极引导村民垃圾分类,不断提高村民的参与率和分类投放准确率,使垃圾分类水平逐步提高。 (**)乙方需定期对分类管理员进行分类知识和业务培训。每月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和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入户宣传,每月开展 * 场以上主题宣传培训活动。 (**)乙方需加强分类垃圾投放点的管理,督促分类管理员按照职责定时定点对村民投放的垃圾开袋检查,拒收村民不分类或分类达不到要求的垃圾。 (**)乙方应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台账,定期报送相关材料。 (**)清运车辆具体配置标准以甲方要求及本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乙方应按照清运时间、路线,准时、准确的完成清运任务;保证装运垃圾过程中,垃圾不落地;不出现跑冒滴漏等二次污染。 (**)辖区内若有新增收集点,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备,以便甲方安排清运车辆和规划清运路线。新增收集点的清运费及其它相关的费用也已包含在本项目预算金额中。 (**)因车辆需要维修及其他不确定因素(处理终端设备检修)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垃圾无法及时清运时,乙方需提供垃圾压缩车箱及配套垃圾清运车辆应急使用。 (**)乙方应按标准化城镇清扫保洁方案实施镇区日常保洁服务。做到人员、车辆、设施配置到位、规范作业,确保清扫保洁质量达标到位。 (**)乙方应建立全方位多形式的快速保洁工作模式,做好日常巡查保洁。遇节日、剪彩、庆祝、检查评比等重大活动时,完成甲方布置的临时任务,增加人员和设备投入做好相关区域保洁,确保作业区域在上级组织的各项迎检、评比等活动不出纰漏,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中不被挂牌警告,及相关考核达到考核要求。 (**)建立完善的应急机制:乙方应成立应急队伍,储备应急物资,完善应急响应机制,不断提升临时性、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 (**)镇辖区内所有大件垃圾(如废旧家具沙发、橱柜、床铺及各种废家用电器如洗衣机、电视、空调、冰箱等)的清运服务均由乙方负责,相关的费用也已包含在中标服务费中。 (**)福清市暂时没有建筑垃圾处理场,为保证建筑垃圾能及时有效堆积或清运,由甲方提供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地,后续对接处理方式、填埋地点及产生的清运、处理费用由甲方负责。 (**)由乙方针对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而建设垃圾分类信息监控管理平台,确保能与福清市环卫主管部门监控平台系统兼容,能相互进行数据传输,具体对接时间以福清市环卫主管部门监控平台系统建成的时间为准,未能兼容且未在规定的时间整改完成的,则从年服务费中扣回垃圾屋建设的费用(即垃圾屋的建设费用中标价)。 (**)甲方可通过乙方提供的管理系统、微信公众号,作为用户服务的数字化接口,实现查询功能。*、验收*.*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垃圾屋和垃圾桶由甲方安排第三方验收。 (*)服务期每月考评,每季度形成综合考评分,作为第三方服务质量评价。 (*)垃圾分类、清运考核实行百分制,满分为***分,采取倒扣分制,分值扣完为止。由甲方组织人员对垃圾分类屋、分类管理员的日常检查、监督考评。及时纠正垃圾分类屋的管理问题,考评分类管理员的工作成效。以月考核分数作为支付乙方服务费的结算依据,每月、每季度分别进行排名和通报,并计入年度绩效。 (*)镇区保洁考评实行百分制。每月至少要进行一轮考评,考评采取明察和暗访的形式进行,对发现的问题应以照片或录像的形式记录,并比照评分标准予以打分。将环境卫生保洁质量与乙方每月服务费用的支付、履约保证金、合同的终止(续签)相挂钩。。*.*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 *.垃圾屋和垃圾桶经验收合格后**日内,支付至建设费用(垃圾屋和垃圾桶费用,数量按实计算)的**%,余下**%在第一年服务期满后**日内支付完成; *.服务期费用按月支付,分**期,服务期每月服务考评得分达到**分及以上,视为合同履约;考评得分低于**分,视为合同履约不全面,每低一分扣罚当月经费*%,扣完为止。注:服务期从垃圾屋和垃圾桶验收合格后起算。 。*、履约保证金有,具体如下:按合同年金额的*%收取。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函或以现金转账的形式办理履约保证金。合同服务期满或乙方中途退场,乙方应将垃圾分类屋无偿移交甲方,移交时应保持分类屋完好,不存在法律纠纷。移交时乙方还须提供甲方采购服务事项范围内的全部必要资料和文件等。待合同期满且无相关待处理事项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退还履约保函或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有效期****年**月*日--****年**月**日(其中,垃圾屋分类和垃圾清运以实际运行数量结算)。甲方应在****年**月*日前提供好垃圾分类屋的选址供乙方进场施工。另,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原福清市城头镇区保洁垃圾清运市场化服务采购合同(经福清市城头镇人民政府和福******签订,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服务终止。。**、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乙方车辆机械应配备到位,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严格按照需求配置人员和配备各类设备,如因人员不到位,设备不合格或不到位造成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在签定承包合同之后,若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应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应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还应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保留更换中标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本项目不允许乙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知识产权**.*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解决争议的方法**.*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合同条款(*)垃圾分类屋建设期为**天,圾分类屋和垃圾桶费用按垃圾分类屋实际建设数量及配套的垃圾桶数量计算。 (*)由各村委负责就近提供垃圾分类屋水电安装点及解决排污问题,垃圾分类屋运行产生的水电费由各村委承担。 (*)垃圾屋外水电安装耗材费用以距离**米内为准,超出**米部分按实际使用量上报,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垃圾分类屋建设用地由甲方及各村委提供,乙方负责建设。垃圾分类屋因甲方及各村委原因造成的建设面积达不到或因地制宜建设规格达不到第三方验收要求的,由甲方负责后续改建费用等问题。 (*)因服务费用包含分类督导费用和垃圾清运费用。若因客观原因造成垃圾分类屋不能建设的但仍需实施垃圾清运的,参照乙方报价文件仅扣除对应的垃圾分类督导员经费。 (*)垃圾收集点应确保乙方清运车辆能顺利通行。每天各村收桶员应在甲、乙双方约定收集时间内将范围内的垃圾桶集中至垃圾分类屋或垃圾收集点,由乙方负责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本项目交接时,各村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清理费用由乙方按照实际产生上报于甲方,经甲方核实验收后另行结算。 (*)乙方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人身伤害、伤亡、负工伤或出现视同工伤的情况,以上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月服务经费按效核拨,根据考核评分情况进行拨付:考核分在**分(含)以上的,***%核拨经费;**分(含)至**分的,每低一分扣罚当月经费*%;** 分以下不予核拨。乙方应出具考核后相应经费的增值税发票给予甲方,每个月甲方应在次月**日(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前以转账形式按月结算支付前一个月作业经费(经考核扣除相应经费后的剩余经费)。 **、其他约定**.*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无。□ 无 。甲方: 福清市城头镇人民政府 乙方: 福****** 住所: 福清市城头镇人民政府机关大院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城头镇城福路***号计生大楼***室 单位负责人: 俞守清 单位负责人: 陈小梅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福州市仓山区支行 账号: 账号: ****************** 签订地点: 福清市城头镇人民政府机关大院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