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仙桃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仙桃市龙华山办事处仙源大道浅水湾中央公园2号楼三单元603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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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李某与其妻共有的位于仙桃市龙华山办事处仙源大道浅水湾中央公园*号楼三单元***室、证号为鄂(****)仙桃市不动产权第*******号的不动产(建筑面积***.**平方米),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三、本拍卖是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接受咨询(双休、节假日除外),因涉案房屋现有共有人居住,故不组织集中看样,详情见评估报告。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七、对本拍卖标的有异议者请于****年*月**前与本院联系。八、与本标的物有利益关联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过程。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案不动产系被执行人李某与其妻共有,其妻为优先购买权人。十、拍卖成交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支付宝账户,拍卖余款请在****年*月**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仙桃沔阳支行,账号:*****************),并在****年*月**日**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一、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咨询,办理标的物权属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种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相关土地及房屋面积以产权登记时管理部门确定的面积为准,与现产权证明有出入的,成交价款不发生变化。十二、如拍卖成功,本院将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向相关管理部门送达,因该不动产有被执行人家属居住,腾退难度较大,腾退时间较长,预计需售卖成功*个月后实际移交。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部分摘录至仙桃市博******博华估字(****)第****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拍卖标的咨询电话:****-*******法院监督电话:****-*******淘宝技术咨询电话:***-***-****法院地址:湖北省仙桃市黄金大道西*号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