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正在公示中]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垃圾分类设施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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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MASCG-*-F-H-****-****
二、项目名称: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垃圾分类设施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人名称:安徽******
中标人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博望镇东城村镇东中路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垃圾分类宣教功能清洁屋名称:垃圾分类清洁屋品牌:利银品牌:利银规格型号:*米**米规格型号:*米**米数量:*座数量:*座单价:*****.**元单价:*****.**元五、评审专家名单:高洁、唐天广、汪中生、薛岩、俞庆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兴******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欣明国际大厦***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马鞍山市财政局(受托单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湖西中路**号
项目联系人:俞庆松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兴******
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欣明国际大厦***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聪、汤荣清
电话:***********、***********
附件:*、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垃圾分类设施采购招标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pdf附件 附件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垃圾分类设施采购.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