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1年“保险送精兵”项目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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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保险送精兵”项目 )需求公示项目名称****年“保险送精兵”项目采购类型服务类采购人名称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财政预算限额(元)*******项目背景为服务国防军队现代化建设,保障部队战斗力提升,鼓励驻深部队入伍新兵安心服役,为驻深部队入伍新兵购买团体意外伤害险,进一步发挥商业保险服务军队建设的作用,缓解各部队后顾之忧。EndFragment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
(*)************,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业务经营范围包含意外伤害保险)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投标,******有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为分公司投标,******提供授权;******有两家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该两家或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服务类清单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需求内容 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PLAN-****-******-**********-*********年“保险送精兵”项目*.*项*******.*具体技术要求项目概况*.项目背景:为服务国防军队现代化建设,保障部队战斗力提升,鼓励驻深部队入伍新兵安心服役,为驻深部队入伍新兵购买团体意外伤害险,进一步发挥商业保险服务军队建设的作用,缓解各部队后顾之忧。*.招标目标: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名中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承保、理赔及其他保险服务。在服务期内,中标人有违反承诺行为且符合服务内容终止情形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其定点承保服务。*.※保险经纪人: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保险类政府采购项目引入保险经纪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购[****]*号),本项目******作为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服务包括对保险采购项目进行风险评估、拟定保险方案、协助招标采购、协助办理投保工作、协助办理理赔工作及保险期内日常服务工作。投标人中标后应当支付保险经纪佣金,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支付佣金比例。佣金承诺函见附件*。二、保险方案*.被保险人:驻深部队新兵(指保险期内入伍时间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新兵),共****人,不记名投保。*.保险期限:一年*.※保障责任:序号保障项目保险金额*意外身故保险金***,***元/人*意外伤残保险金***,***元/人*意外医疗保险金(零免赔)**,***元/人*意外伤害住院津贴(零免赔,住院累计天数以***天为限)部队体系外医院***元/天部队体系内医院***元/天*中暑身故保险金***,***元/人*中暑伤残保险金***,***元/人*中暑医疗保险金(零免赔)**,***元/人*中暑住院津贴(零免赔,住院累计天数以***天为限)部队体系外医院***元/天部队体系内医院***元/天*意外骨折保险金***,***元/人**猝死保险金(**小时内)***,***元/人**意外伤害救护车费用****元/人**医疗自费项目分别与“意外医疗保险金”、“中暑医疗保险金”共用保额**意外伤害(含中暑)营养津贴(全年累计不超过**天)***元/人/天※保障责任说明详见附件*,******提供的保险条款不得与招标文件保障责任相冲突。三、服务要求*.中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建立项目服务小组,明确岗位职责,全权负责投保及索赔的联系事宜,分工明确、科学高效。*.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实际情况,在符合保密原则的基础上主动上门服务,派专人负责与招标人及时签订保险单。 *.中标人应设有**小时全天报案服务电话,供投保单位及被保险人随时查询投保、保全、理赔等信息。*.中标人须积极配合开展工作,为本项目提供高效专业的保险服务。*.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中国保监会颁布备案的规章费率及团体意外险业务规范经营自律公约等相关管理规定,遵循公平竞争与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投标。中标服务期内,应在遵守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开展承保业务活动。中标人必须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对不履行义务者,采购单位有权提前单方面终止合同。 *.投标人应提供安全保密方案,围绕为军队人员、单位的涉密信息保密措施等方面,论述安全保密方案,包括主要内容、实现方式等。*.中标人应对保险事故的处理作出理赔时效承诺,并注明未按服务承诺履行合同义务的罚则。※*.索赔材料:(*)保险事故发生后办理索赔手续时,除由采购人或所属部队出具被保险人为驻深部队新兵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外,保险人不得额外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若被保险人在部队医疗机构(不含部队卫生室)就医,由就诊医疗机构(不含部队卫生室)开具被保险人诊断证明(门诊病例、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保险人不得额外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医疗发票类单据。其余各项索赔资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投标人应承诺建立通融赔付机制,通融赔付额度为总保费的**%,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使用,中标人须无条件响应。**.投标人须同时为保险期内入伍时间一年以上的军人提供相同保障责任,首年保障名额不得低于**人,次年保障名额与项目上年度赔付率进行联动,并由投标人在满足以下要求前提下自行承诺:第一档:上年度赔付率≤**%时,保障名额不得低于**人;第二档:**%<上年度赔付率≤**%时,保障名额不得低于**人;第三档:**%<上年度赔付率≤**%时,保障名额不得低于**人;当上年度赔付率>**%时,不提供保障名额。在保险合同结束后三个月内,由采购人对上年度赔付率进行统计,上年度赔付率=(上年度保险合同所有出险案件已决金额+未决金额)/上年度保险合同总保费。非中标人原因导致保障名额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履行的,不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应提供理赔统计报表,向采购人定期汇报理赔情况,内容须包括出险案件报案时间、索赔金额、报案号、核赔时间、核赔金额、赔付时间、赔付金额、未赔付原因等,由保险经纪人提供理赔统计报表格式。**.医疗机构:部队医疗机构(不含部队卫生室)或中国大陆境内公立社保定点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本项目认可的指定医疗机构。EndFragmentEndFragment商务需求注意:提供项目服务期限(完成期限)、项目进度安排、付款方式、验收要求、培训要求、售后服务要求。一、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整。采购人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的服务进行履约考核,经履约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的等级评价即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一年,最多可续签两次;若履约考核不合格,则不再续约。二、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除非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本项目总价=新兵人数*新兵单价(中标价),新兵人数以出单时实际新兵人数为准;续签合同时,若驻深部队新兵人数变动在*%(含*%)以内的,保险公司不加收保费;驻深部队新兵人数变动超过*%的,保险公司仅加收超过部分的保费。三、付款方式在符合深圳市财政委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采购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采购人一次性直接向中标人支付保费。四、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在保单年度结束前一个月,由采购人与保险经纪人对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投标文件中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安全保密服务、承保理赔服务、增值服务等)进行履约评价。*.违约金:无,若有违约行为立即取消供应商资格。一、实质性响应条款:招标文件中带※部分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不得进行负偏离,否则视同为投标无效。EndFragmentEndFragment评标信息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评标总得分=F*×A*+F*×A*+……+Fn×An F*、F*……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A*、……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A*+……+An=*)。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序号评分项权重*价格**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方式评分准则*价格**专家打分投标人对****年驻深部队入伍新兵保费单价进行报价,采用上述评分方法进行评分。*技术部分**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方式评分准则*实施方案**专家打分一、考察安全保密情况(满分**分)(一)评审内容:考察投标人围绕本项目服务要求提供的项目整体安全保密方案,围绕为军队人员、单位的涉密信息保密措施等方面,包括主要内容、实现方式等,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分档评分:(*)优评分标准:安全保密方案完整、可实施性强,实用性最优;(*)良评分标准:安全保密方案较完整,可实施性较强,实用性较好;(*)中评分标准:安全保密方案不完整,可实施性一般,实用性一般;(*)差评分标准:安全保密方案未能体现本项目质量保障,或缺少安全保密方案。(二)评分依据:投标人需提供《安全保密方案》,格式自拟。评价为优得**分;评价为良得**分;评价为中得**分;评价为差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二、考察保障对象优化情况(满分**分)(一)评审内容:投标人须完全响应“服务要求”第**条,否则不得分,并在此基础上,对每一档增加的保障名额进行承诺,评审委员会根据承诺情况进行评分:将投标人承诺的每一档保障名额加总,总保障名额达到**人的,得**分,每增加*人得*.*分,每一档增加名额最高得分*分,满分**分。注:*.总保障名额小于**人则不得分*.每一档增加的名额不得低于**人,否则该档增加名额不得计入得分。(二)评分依据:投标人需在《保障对象优化承诺表》中自行承诺每一档的保障名额。*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专家打分(一)评审内容:在完全响应“招标需求”中服务要求的基础上,考察投标人提供的理赔服务方案,应包括理赔服务团队、理赔流程(应涵盖从报案到赔款支付全流程)、理赔单证、理赔时效、重大案件处理机制、理赔预付机制等理赔服务。由投标人额外提供《理赔服务方案》。根据以下标准分档评分:(*)优评分标准:理赔方案包含了理赔流程各个环节,流程设计规范、清晰;理赔单证简单明了,单证提交方式创新便捷;各环节服务时效最优,理赔预付比例最高;(*)良评分标准:理赔方案流程较全面,较规范清晰;理赔单证清晰但比较繁琐,理赔时效较合理,理赔预付比例较高;(*)中评分标准:理赔流程不够全面不够规范;理赔单证不够清晰较为繁琐,各环节服务时效较长,理赔预付比例一般;(*)差评分标准:没有了解本项目需求且没有针对本项目分析,或缺少理赔方案的。(二)评分依据:投标人需提供《理赔服务方案》,格式自拟。评价为优得***分;评价为良得**分;评价为中得**分;评价为差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专家打分(一)评审内容:根据银保监消保发〔****〕*号“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关于****年第一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第一季度亿元保费投诉量(年/亿元)(*)优评分标准:在(*,*]区间的;(*)良评分标准:在(*,*]区间的;(*)中评分标准:在(*,*]区间的;(*)差评分标准:投诉量>*。评价为优得***分;评价为良得**分;评价为中得**分;评价为差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二)评分依据:投标人提供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关于****年第一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中的附件*保险消费投诉相对量情况统计表(******)或附件*保险消费投诉指标情况统计表(******)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查询网址: http://***.******.***.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itemId=****&generaltype=**违约承诺*专家打分(一)评审内容: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自行承诺的各项服务要求,提供违约后的处理机制,进行评分: (*)优评分标准:违约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全面、清晰、严格、可操作性强; (*)良评分标准:违约承诺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较全面、清晰、较严格、 操作较繁琐;(*)中评分标准:违约承诺相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全面、不清晰、宽松、操作难度大;(*)差评分标准:违约承诺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不合理,或无违约承诺的,得 * 分。评价为优得***分;评价为良得**分;评价为中得**分;评价为差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二)评分依据 投标人应提供《违约承诺》(格式自拟)作为得分依据。专 家按百分制打分。*综合实力部分**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方式评分准则*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专家打分(一)评分内容:**********年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分档评分:(二)评分依据: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关于**********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进行评分:(*)经营评价结果为A的,得***分;(*)经营评价结果为B的,得**分;(*)经营评价结果为C的,不得分。证明文件:提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关于**********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附件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网址: http://***.******.***/art/****/**/**/art_**_******.html*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专家打分(一)评分内容:考察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投标人提供近*年内(****年*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以起保时间为准;投保人为同一单位的只计*个,不能重复计算)部队、公安、武警、消防系统内商业保险服务项目案例,提供*个案例得**分,提供*个案例得**分,提供*个或以上案例得***分。(二)评分依据:*.要求提供保险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核心偿付能力*专家打分(一)评分内容:考察投标人**********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优评分标准: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良评分标准:***%>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中评分标准:***%>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差评分标准: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分评价为优得***分;评价为良得**分;评价为中得**分;评价为差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二)评分依据:*.供应商须提供经审计的偿付能力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专家打分评分内容:考察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人):(*)服务经验:具有在保险行业的从业经验,得 ** 分。(*)具有保险/医学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和学位,得 **分。评分依据:(*)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的在保险行业的从业经验的资料,包括劳动合同,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个月(具体是指 ****年*月-**** 年*月)的社保清单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提供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专家打分评分内容:考察拟安排的项目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总人数大于等于*人,得**分,否则不得分。(*)考察投标人的拟派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在保险行业有服务经验的人数,每提供符合要求一人得*分,本项最高**分。(*)服务团队中每有一位保险/医学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和学位人员,得**分,本项最高**分。注:同一人员可重复算分。评分依据:(*)提供能证明服务团队人员的在保险行业的从业经验的资料,包括劳动合同,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个月(具体是指 ****年*月-**** 年*月)的社保清单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提供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服务网点*专家打分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或售后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的,得***分;否则不得分。外地供应商提供中标后设立本地经营(服务)网点承诺的,得**%分。*诚信情况**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方式评分准则*诚信评价**专家打分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的,本项不得分,未出现相关诚信问题的得满分。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库中的处罚记录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EndFragment其他附件*保险经纪佣金确******:我司确认****年驻深部队“保险送精兵”项目(项目编号:**)的保险经纪服务费(佣金)比例为**%(以上保费为含税保费)。我司承诺:在收到该项目保费后七日内向你司支付保险经纪服务费(佣金)。投标单位名称 (盖章) : 附件*保障责任说明(一)意外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身故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照意外身故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与意外伤残保险金共用保额,故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有“(二)意外伤残保险责任”约定的伤残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为意外身故保险金额减去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二)意外伤残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标准编码为JR/T****—****,以下简称《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人按《伤残评定标准》中该项伤残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如第***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每级相差**%。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应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终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几处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伤残评定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伤残,保险人按合并后的伤残程度在《伤残评定标准》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伤残程度在《伤残评定标准》中所对应的伤残保险金。(三)意外医疗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天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医疗费用,在扣除免赔额*元后,按照***%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遭受意外事故而造成合理医疗费用,保险人均按上述约定分别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该被保险人的意外医疗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意外医疗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若保险期间届满时该被保险人住院治疗仍未结束,保险人继续承担最高***日的保险责任,但累计给付金额达到意外医疗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四)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日内因该事故在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实际住院天数,按照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日额计算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多次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进行住院治疗,保险人均按上述规定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每次住院的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的合理给付天数不超过***天,且对同一被保险人累计给付天数以***天为限。(五)中暑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工作或训练期间,因高温热辐射的长时间作用下,发生中暑症状,在医疗机构确诊后,***日内因此身故的,保险人按中暑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中暑身故保险金与中暑伤残保险金共用保额,故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有“(六)中暑伤残保险责任”约定的伤残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为中暑身故保险金额减去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六)中暑伤残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工作或训练期间,因高温热辐射的长时间作用下,发生中暑症状,在医疗机构确诊后,***日内经合规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确认伤残等级的,保险人按照“意外伤残保险金”所列伤残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乘以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中暑伤残保险金。如第***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并据此给付中暑伤残保险金。劳动能力伤残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每级相差**%。(七)中暑医疗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在医疗机构确诊中暑的,对于被保险人被确诊中暑后***日内因该疾病在医疗机构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公费医疗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在扣除免赔额*元后,保险人按***%比例给付中暑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无论一次或多次中暑,保险人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中暑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被保险人的中暑医疗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中暑医疗保险金额时,对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若保险期间届满时该被保险人住院治疗仍未结束,保险人继续承担最高***日的保险责任,但累计给付金额达到意外医疗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八)中暑住院津贴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中暑,并自中暑之日起***日内因该事故在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实际住院天数,按照保险单载明的中暑住院津贴日额计算给付“中暑住院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多次中暑进行住院治疗,保险人均按上述规定给付中暑住院津贴保险金。每次住院的中暑住院津贴保险金的合理给付天数不超过***天,且对同一被保险人累计给付天数以***天为限。(九)意外骨折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经医疗机构诊断,并经放射性检查(如X射线、CT等)证明符合本保险合同所附的《人身保险骨折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的骨折项目的,保险人按照该骨折项目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本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骨折保险金。并且,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同一骨的骨折仅给付一次骨折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人身保险骨折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所列不同骨的骨折时,保险人按实际骨折项目对应的给付比例分别给付各骨的骨折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若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肢体断离或同一骨的骨折,不论该肢体或该骨发生一处或多处骨折,保险人仅给付其中一项最严重项目的骨折保险金。对于被保险人于本保险合同生效前同一骨已存在的或发生过的骨折,保险人将不再给付骨折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累计给付的骨折保险金以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人身保险骨折程度与保险******报备的条款为准。(十)猝死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遇猝死,保险人按约定的猝死保险金额给付猝死身故保险金。猝死:指貌似健康的人因潜在疾病、机能障碍或其他原因在出现症状后**小时内发生的非暴力性突然死亡。猝死的认定,以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件、医疗机构的诊断书为准。(十一)意外伤害救护车费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需要安排救护车的,对于被保险人因该事故实际支付的、必要的救护车费用,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保险人一次或累计限额承担的救护车费用以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十二)医疗自费项目本保单在“意外医疗保险金”及“中暑医疗保险金”项下扩展承担所有医疗自费项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药品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检查检验费、特殊检查治疗费等。分别与“意外医疗保险金”、“中暑医疗保险金”共用保额。(十三)意外伤害(含中暑)营养津贴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含中暑)住院治疗或影响训练,经医疗机构诊断需住院或休养的,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实际住院或实际休养天数,按照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伤害营养津贴日额计算给付意外伤害营养津贴。对同一被保险人每次给付天数以**天为限,累计给付天数以**天为限,本项保险责任年度累计赔偿限额为***,***元。附件*报价表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单价:元/人)备注总计(元)¥: 大写:投标人单位名称:日期:年月日(此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附件*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序号采购人要求内容投标人响应情况***注:*. 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投标人响应情况”一栏应如实填写“响应”或“不响应”。*. “实质性响应条款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其它内容冲突的,以“实质性响应条款响应情况”为准。附件*《保障对象优化承诺表》序号最低名额要求投标人承诺名额*第一档:赔付率≤**%时,保障名额不得低于**人;*第二档:**%<赔付率≤**%时,保障名额不得低于**人;*第三档:**%<赔付率≤**%时,保障名额不得低于**人;总名额注:*.总保障名额小于**人则不得分。*.每一档增加的名额不得低于**人,否则该档增加名额不计入得分。EndFragment附件****.docx论证公示不需要显示相关链接 *: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小时(公休日、节假日时间不计算在内)。在公示期内,供应商如需要对采购需求提出意见或建议的,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在“采购申报→提出需求疑问”功能点填写意见或建议,由采购人进行回复。*:采购需求不等同于正式发布的采购文件,对采购需求提出意见或建议不属于对采购文件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