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9月6日拟对衢州巨化锦纶有限责任公司10万吨/年环氧氯丙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项目名称:********万吨/年环氧氯丙烷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企业锦纶本部现有厂区内实施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环氧氯丙烷主装置(利用原环己酮装置改造)、成品罐组(新建)、甘油罐组(利用原羟胺罐组改造)、装卸栈台改造、消防事故水系统改造、丙类仓库改造、三变改造、机柜间改造、室外工程等内容。项目建成后,将形成新增**万吨/年环氧氯丙烷的生产能力。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相关环保措施承诺:该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报送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内容类型主要内容预期治理效果废气G*氯化反应尾气(甘油吸收后)及盐酸罐呼吸气进入前工序末端废气处理装置,采用两级水洗+一级碱洗处理工艺,经洗涤后废气主要成分为R***,送氟化厂R***回收系统处理不外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新改扩污染源二级标准,其中环氧氯丙烷允许排放浓度参照《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厂界标准按环境质量标准的*倍执行;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相关要求。G*氯化精馏尾气、G*环化尾气、G*环化精馏尾气、G*脱水及混配尾气进入后工序末端废气处理装置,采用一级水洗+一级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经处理后废气**m高空排放。G*石灰料仓含尘尾气布袋除尘后不低于**m排气筒高空排放G**催化剂存储输送含尘废气布袋除尘后不低于**m排气筒高空排放G*储罐呼吸废气及G**产品装车尾气进入后工序末端废气处理装置,采用一级水洗+一级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经处理后废气**m高空排放。废水生产******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及表*废水中有机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间接排放标准中未规定******污水厂纳管标准,氨氮满足DB**/***-****《工业企业废水氨、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中的相关标准。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地下水和土壤做好本项目涉及区域分区防渗工作防治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基础。*、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固废建立全厂统一的固废分类收集、统一堆放场地制度。各类废物收集后暂存在暂存场地内,不得露天放置,放置场所做好地面的硬化防腐,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委填埋处理,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处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衢州市花园东大道***号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