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第三方会计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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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平湖市财政支付(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项目名称:第三方会计服务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标的名称: 第三方会计服务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平湖市财政支付(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年度第三方服务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运营,第三方服务的内容包括学校经费支出的审核、会计核算工作,项目费用包括人员工资费用等。续签合同三个月。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平湖市财政支付(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年度第三方服务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运营,第三方服务的内容包括学校经费支出政策审核、支付和会计核算,项目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用等。原合作方平湖信华会计咨询服务所运作管理规范,圆满出色完成各项工作,平湖信华会计咨询服务所派驻人员从事学校经费支出的政策审核、支付和会计核算岗位,需要较高的政策把关能力,信华会计服务所派驻人员经过我单位多年的培训及工作积累对学校支付政策的合规性把关已经达到熟练程度,能够满足学校的服务需求。*.原合作方经过多年的工作积累对学校单位的经济业务类型熟悉,查询填报各类数据在效率和质量上具有优势。*.若重新选择合作方,导致人员变更,从新培训需要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由于学校单位的特殊性,达到学校经费支出的政策把关、核算的熟练程度需要几年的学习培训及工作积累;新人员对学校经费支出的政策合规性无法熟练把握,不能完成审核工作,服务的质量、服务的效率达不到原来的程度,不可避免的导致业务质量大幅下降、工作效率降低、人工成本翻倍增加。 综上,依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号)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由平湖信华会计咨询服务所承接本项目。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平湖信华会计咨询服务所地址:总商会大厦 a幢 **楼曹兑路***号三、公示期限****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采购人信息名 称:平湖市财政支付(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联 系 人:徐琰联系电话:****-********传 真: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大道**号*.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 称:平湖市财政局采监科联 系 人:陆先生监管部门电话:********传 真:/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大道**号六、附件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附件信息:合同续签.pdf***.*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