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省道 213 线 K181+748-K192+175 段路 面改造工程补遗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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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 *** 线 K***+***-K***+*** 段路 面改造工程补遗书(一)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省道***线K***+***-K***+***段路面改造工程补遗书(一)招标编号:泉交招字[****]***号各投标人: 省道***线K***+***-K***+***段路面改造工程补遗书(一)关于投标人的提问如下:投标人疑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回复:需要投标人疑问*:是否采用****年福建省交通建设普通公路养护工程项目信用分?回复:本项目信用分使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普通公路养护信用考核结果,具体分值的确定按照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最新发布的《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执行。投标人疑问*:项目超过**公里,是否参可以加信用考核?回复:超过**公里项目的信用考核,中标后根据相关规定执行。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根据招投标法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 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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