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关于横江半塔花园三期、四期规划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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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江半塔花园项目位于休宁县新城区万宁板块,项目业主为黄山横******。在三期项目建设过程中,业主根据实际需要申请调整,调整方案如下:
*.*#楼西侧和**#楼东侧增设回车场;
*.在**#楼、二期**#楼和三期*#楼、**#楼、**#楼之间加建安全护栏;
*.三、四期之间中轴线水景调整为绿化;
*.取消地下雨水回收池;
*.对停车位位置进行优化,优化后停车位总数不变;
*.**#楼两个社区用房调整为商铺,**#楼和*#、*#楼连接处房屋设为物业用房,**#楼沿书院路的商铺C-*调整为物业用房,C-*、C-*、C-*调整为社区用房,四期待建的**#楼调整为配电房和社区用房。调整后物业用房面积为***.**㎡,社区用房面积***㎡;
*.对**#楼外观和设计方案优化,占地面积由***.**㎡减少至***.**㎡;
*.原规划方案设计单位计算有误,现修正为占地面积*****.**㎡,建筑密度**.**%。(详见附图)
经我局审核,原则同意申报的调整方案。根据有关规定,现履行批前公示程序:
一、公示时间
*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
二、公示方式
*.公示地点:横江半塔花园三期、四期项目现场;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楼公告栏。
*.公示网站:①休宁县人民政府/新闻中心/公示公告(http://***.******.***.cn/content/column/*******?pageIndex=*);②休宁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政府公开导航/区县部门/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cn/zwgk/public/column/*******?type=*&action=list)。
三、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反馈至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股,书面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反馈意见的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
在此公示期内,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益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以上要求的当事人可在本公示期内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陈述、申辩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书面反馈地址: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政务服务中心*楼***室(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邮编:******
联系人:朱家良
联系电话:****-*******
图片附件
图片附件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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