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唐河县毕店镇肖棚村委幸福大院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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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毕店镇肖棚村委幸福大院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唐河县毕店镇肖棚村委幸福大院建设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THGGZY-ZCTP****-*** 二、项目名称:唐河县毕店镇肖棚村委幸福大院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毕店镇毕王路西侧 成交金额:*******.**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项目名称:唐河县毕店镇肖棚村委幸福大院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唐河县毕店镇境内(肖棚村委)幸福大院建设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洋 执业证书信息: 豫************五、评审日期及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日期:****年*月*日 评审专家名单:李玲、冯雨、石永堂(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十五条规定,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商定,按中标价的*.*%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为*****.**元。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同时报送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唐河县毕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唐河县毕店镇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唐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地址:唐河县凤山南路与杭州路交叉路口往西南约***米 联系人:常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年*月*日 唐河县毕店镇肖棚村委幸福大院建设项目成交清单及招标文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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