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继承公证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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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继承公证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潍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继承公证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继承公证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落实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公证与不动产登记业务联办的通知》,推进公证与不动产登记业务联办工作,实现公证与不动产登记业务“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政府购买公证法律服务,由公证机构对出具的继承公证书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负责,充分发挥公证具有完善的保险赔偿机制的优势,避免产生政府赔偿。 本次采购项目为潍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的民生服务项目,项目时间紧、任务重,通过政府购买公证法律服务,能够落实减证便民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民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为了确保本项目如期完成,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综上上述情况和法律规定,本项目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东省安丘市公证处 供应商地址:安丘市新安南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采购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实行无直播网上不见面开标。请潜在供应商在开标后**分钟内自行在系统内解密。具体操作方法请参阅附件《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解密操作手册(供应商手册)》及采购文件中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其他约定。 *、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或报价前下载并升级新点驱动(山东省版),具体操作过程详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 CA驱动操作手册》。 *、为提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水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保障供应商多次报价的安全保密,本项目采用潍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项目网上“在线会话”“在线报价”功能,按照《网上“在线报价”功能操作说明》等对采购文件相关内容进行谈判、 二次报价等;各供应商应熟悉网上“在线报价”“在线会话”操作流程,确保网上“在线报价”顺利进行。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刘主任 联系地址:安丘市青云大街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系地址:安丘市建设路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马锦梅 联系地址:安丘市市北区泰山西街创业基地***室 联系电话:****-******* 六、本次采购接收质疑的联系方式如下: 招标人: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 发布人:****** 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