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越秀分中心新对外服务业务用房中央空调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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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越秀分中心新对外服务业务用房中央空调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越秀分中心新对外服务业务用房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FEGD-CT******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约**万元
(四)资金性质:财政资金,未达到政府采购标准限额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项目类别:货物
二、项目需求(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本磋商文件中的“采购人需求”)
三、合格的响应供应商:
*.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年、****年、****年)财务审计报告);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截图时间可以是磋商文件开始售卖后至开标前的任意一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已登记报名并成功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四、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一)供应商直接在(远东电子交易平台http://***.******.***/)网上报名。
(二)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报价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
(三)本项目磋商文件只在远东电子交易平台在线上发售,响应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之前,登陆******网站(远东电子交易平台http://***.******.***/)进行网上注册(已注册请忽略,直接登录进行报名与购标操作),具体流程操作见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网上注册相应准备资料如下: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法人证书,以自然人身份注册的只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法人姓名与身份证号码。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网上注册成功后方可报名与购买磋商文件。购买方式:网上购买,不接受现金支付。主要操作过程如下:
*.注册:在远东电子交易平台(http://***.******.***/)完成注册(详细可查看下载专区的《投标人操作手册》);
*.选择项目:登陆后,在“投标--查看采购公告(投标人)”中,搜索到需要参与的项目,并选择此项目;
*.参与确认:选择“登记参与”,选择相应的标段登记资料(请根据供应商资格提交相应的资料扫描件,如有多个请全部压缩成一个文件再上传),提交后请等待审核;
*.购买磋商文件:在登记资料通过审核后,请在“购标、响应文件 --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中选择相应的标段,通过网上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并下载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标书款发票:申请开票后,电子发票会以短信的形式发送至所留手机号码。
(五)有关网上注册、报名相关疑问,可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董先生:***-********转***,邮箱:******。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间(上午**:**至**:**,下午**:**至**:**,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网上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七)若已购买磋商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时间截止前*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五、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响应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号越良大厦**楼开标室。
十、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十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十二、磋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号越良大厦**楼开标室。
十三、质疑受理
响应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在公示期间或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受理单位:******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号越良大厦*楼
十四、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
邮箱:******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号越良大厦*楼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俊
电话:********
邮箱:******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梅东路**号******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