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温州市直房开公司关于金丝桥大厦商业用房公开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增加国有资产收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司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将温州市金丝桥大厦**处商业用房标的物进行公开招租,特向社会公告如下:一、本自行公开招租项目已经由温******经理办公会议通过。二、本自行公开招租项目租赁底价经评估中介机构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书。三、自行公开招租相关事项:*、承租人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按照规划设计用途,进行合法经营;(*)不得将租赁房产用于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消防安全要求规定的其他条件。*、租金确定和支付方式:公开竞价取得价为首年租金,第二年起以上年度租金为基数每年递增*%。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赁房产不得转租,租期届满重新评估基准租金标准,进行再次公开招租。*、其它费用:(*)租赁期间(包含但不限于)物业管理、泊车、治安、网络通讯等费用均由承租人负责;租赁房产水、电等报装及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解决,不足之处从履约保证金里扣除,出租人不予补偿。(*)如承租*幢二楼部分面积营业房的,隔断须根据我司划定区域自行隔断,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本自行招租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公告期至****年**月**日**时止,意向承租人需到我司(惠民路深蓝大厦****室)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及缴纳竞价保证金。(原租户的保证金未退回的可以适用这次招租竞价保证金要求,不足需补齐。)(*)公告期内产生一家意向承租人的,则以首年租金底价成交,意向承租人于****年**月**日到我司签订《企业自行公开招租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确认书*个工作日内缴清租金、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具体租期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公告期内产生二家或以上意向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人于****年**月**日上午*点正,到我司参加招租竞价会,根据价高者得原则(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如出现金额相同时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承租人并签订《企业自行公开招租成交确认书》,在签订确认书*个工作日内缴清租金、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具体租期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公告期结束后如无产生意向承租人,若我司未进行重新公开招租、更新公开招租内容,且招租房产仍处于待租状态的情况下,有意向承租的,在租赁条件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先到先得”的原则(以意向承******帐户的时间为准 户名:温******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账号:*****************),承租人凭招租保证金缴纳单与我司签订《企业自行公开招租成交确认书》,在签订确认书*个工作日内缴清租金、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具体租期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其他事项:本公告未尽事宜,在《企业自行公开招租成交确认书》、《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公开招租结果将通过集团网站对外公告。如认为本租赁项目有违反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的情形,请向集团监察部门投诉。业务联系电话:********、********集团公司监察电话:******** ********温**********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