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京市商务局印发《从事拍卖业务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实施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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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北京市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要求,北京市商务局印发了《从事拍卖业务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实施意见(试行)》。即日起,企业办理拍卖企业设立和变更等相关业务时可选择一般方式和告知承诺方式办理。 (一)一般方式 按一般方式办理从事拍卖业务许可事项,审定时限为*个工作日。 *.提交申请。申请人通过北京拍卖网提出许可申请,经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并取得初审相关材料后,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报材料(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退回。 *.审查与决定。审批部门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申报材料齐全、信息完整、符合要求的予以许可。 *.颁证与送达。申请人直接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领取证书或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证书。 (二)告知承诺方式 按告知承诺方式办理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当场办理许可、变更、注销、延续、补证手续,当场制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或《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注销公告》。 *.提交申请。申请人通过北京拍卖网提交《告知承诺书》及相关材料,经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并取得初审相关材料后,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告知承诺书》及相关材料(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 *.作出决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当场作出同意决定,并制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或《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注销公告》;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详细情况见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原文链接:http://***.******.***.cn/tzgg/******/t********_*******.html 附件*:从事拍卖业务许可(许可审批)告知承诺书.doc 附件*: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变更审批)告知承诺书.doc 附件*: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延续审批)告知承诺书.doc 附件*:从事拍卖业务许可(补证审批)告知承诺书.doc 附件*:从事拍卖业务许可(注销审批)告知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