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9月2日拟作出四川三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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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人:李春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春华路二段**号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实验室项目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酒谷大道四段*号******************办公楼,建设环境检测实验室。*、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建设废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做好微生物实验废水的消毒、灭活处理工作;实验器皿的前三次清洗废水、重金属超标的检测剩余废水样品应妥善收集,按照危废管理;实验器皿三次清洗后的清洗废水、碱液喷淋塔喷淋废水、一般检测剩余废水样品等进行中和以及沉淀处理后,经预处理池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金属元素分析在前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酸雾废气进行喷淋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后通过**米排气筒排放;有机物分析在前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过滤棉以及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后通过**米排气筒排放。*、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设置缓冲垫、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类标准限值。*、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加强对各种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和转运的环境管控。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交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做好分区防渗工作,危险废物暂存间、中和池、沉淀池等为重点防渗区,采取可靠的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确保项目运营期环境安全;定期组织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演练,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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