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马田街道2021年“民生微实事”项目评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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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田街道****年“民生微实事”项目评估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马田街道****年“民生微实事”项目评估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根据《光明区民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深光民〔****〕**号)要求,为全面了解及评估“民生微实事”项目的开展情况和社会成效,为年终“民生微实事”迎检工作做好准备,我办拟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辖区内****年“民生微实事”项目进行成效评估。全面评估服务类项目的社会成效。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项目评估工作完结。 服务内容: *.对马田街道****年开展的所有民生微实事项目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准确反映项目在服务指标、投入与产出、服务影响力、服务对象评价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 *.评估方法包含资料查阅法、走访座谈法、电话回访法等。评估指标通过赋值量化,以定量统计方法为主,并结合结构式访谈进行综合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对各社区民生微实事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形成《马田街道****年民生微实事项目评估报告》,报街道审核。 项目预算金额: ¥***,***.**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赖工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 公告日期: ****年*月**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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