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经济开发区灌江路、紫荆路、银海路、双园路等绿化用土工程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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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灌江路、紫荆路、银海路、双园路等绿化用土工程补充规定各潜在投标人:现对经济开发区灌江路、紫荆路、银海路、双园路等绿化用土工程作如下补充: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款原内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现修改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二、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一)开标第⑷款修改为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三、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五)“资格评审(仅对报价得分第一名进行资格审查)”现修改为“资格评审(仅对报价得分前三名进行资格审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