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河东第四安置区建筑垃圾清运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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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河东第四安置区建筑垃圾清运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
*、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河东第四安置区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郑港财采磋商-****-****根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镇建设办公室安置房回迁工作安排,河东第四安置区姬庄村、纸坊村安置房产生的装修建筑垃圾需要清运,建筑总面积共计******.**平方米。须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距离约**km,根据环保要求覆盖土工布。
郑******
郑州市航空港区滨河办事处营河花园**号楼****室
*,***,***.**
元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河东第四安置区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
/
**天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燕妮、李黎、姜军。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和国家发改办【****】***号文及发改价格【****】***号文件。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鄱阳湖路与凌寒街交叉口向北***米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东南角绿地元盛国际*号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相关附件
采购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