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政府购买“云见光明”全民云打卡光明最红地标宣传项目服务的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关于政府购买“云见光明”全民云打卡光明最红地标宣传项目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云见光明”全民云打卡光明最红地标宣传项目EndFragment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为庆祝光明区成立三周年,通过策划“云见光明”全民云打卡光明最红地标主题活动,在新浪微博云打卡或互动式长图的形式,献礼“光明生日”,同时将网友的互动作品通过微博话题的形式推至本地微博热搜,让深圳市民能快速了解到活动详情,展示光明区各方面的发展成绩。EndFragment 项目预算金额:******元EndFragment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此次公告非招投标公告,仅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向社会公告。EndFragment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EndFragment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平台***办公室EndFragment 联系人:肖颖EndFragment 联系电话:****-********EndFragment 传真:****-********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年 *月**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