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车辆施救及违法占道拖车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查看原公告浙江******关于****年度车辆施救及违法占道拖车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时间:****-**-**一、项目编号:CBZJ-********G磋 二、项目名称:****年度车辆施救及违法占道拖车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投标浮动率:-*.*(%)******浙江省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高钱村(工业区) *.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车辆施救及违法占道拖车服务****年度车辆施救及违法占道拖车服务车辆施救及违法占道拖车服务等,详见 磋商文件详见 磋商文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详见 磋商文件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应东辉,刘猛,阳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 磋商文件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定标日期:****年**月**日;*)用途:自用;*)合同履行日期:按签定的合同履行;*)本项目成交单位为微型企业,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公安局东钱湖分局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莫枝北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应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董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号中基大厦**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贤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王燕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玉泉南路***号 传 真:/ 联系人 :杨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信息:****G拖车项目.doc***.*K中小企业声明函.pdf***.*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