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平阳县南雁镇笠湖村等14个村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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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包通知
*、建设单位:平阳县南雁镇人民政府
*、工程名称:平阳县南雁镇笠湖村等**个村****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类)
*、工程地点:平阳县南雁镇
*、发包内容、范围:平阳县南雁镇笠湖村等**个村****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类)位于平阳县南雁镇,本工程分别有土地平整、渠道、机耕路、下田坎、过路涵、分水闸门、进出水口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总造价为*******元。
*、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
*、发包方式:评定分离
*、资质要求:
(*)发包对象单位资质等级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其他要求:
*)发包对象应当保持发包资质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人数最低要求,否则作无效处理,具体规定如下:温州市三级资质企业以温州市住建局最新发布的《关于公布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公告》(查询网址http://***.******.***.cn/col/col**********/index.html)为准,被列入整改名单的企业,作无效处理。
*)温州市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温州市外浙江省内企业以查询“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网址:http://***.******.***.***:****/)“企业信息”-“注册人员”结果为准,发包对象应当保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人,否则作无效处理。
*)浙江省外企业以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cn/home)“建筑工程企业”-“注册人员”结果为准,发包对象应当保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人,否则作无效处理。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
*、网上提交所需资料(扫描件):
(*)单位介绍信、登记表(一式三份)、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明;
(*)项目管理班子(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
(*)企业法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注册建造师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和安全员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网上资料传达时间及邮箱:
时间:****年 *月**日―****年*月**日**:**。
邮箱:******,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发包对象递交响应文件(不得超过一人)时须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绿码、测量体温(不超过**.*℃)和信息登记。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 *月**日 **时:** 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本项目开标过程采取不接触、不见面的方式进行,发包对象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由代理机构建立钉钉群,在群内及时直播公布开标现场情况。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联系方式
发包单位:平阳县南雁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代理单位:温州******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 ***********平阳县南雁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