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及随案生成加工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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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及随案生成加工项目结果公告******受虞城县高级中学委托,就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及随案生成加工项目进行了竞争性磋商。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布如下: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项目名称: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及随案生成加工项目;*、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号;招标编号:商政采【****】*** 号;*、项目实施地点:睢阳区境内;*、采购范围及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个月内;*、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和《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工作》规定的标准;*、采购控制价:*******.**元;二、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于****年**月**日在《商丘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三、评审信息:磋商时间:****年*月**日磋商地点: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磋商小组:刘怀望,芮乾坤,贾祥磊(采购人代表)四、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郑州****** 成交价:******* 元;大写:壹佰伍拾柒万元整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号*号楼*栋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个月内经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为:郑州******五、本项目废标单位及原因:无六、结果公告期限: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七、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号收费标准及现行有关标准计取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八、异议和投诉: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九、联系方式:采购人: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地 址:商丘市北海路***号联 系 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都路***号*号楼*单元**层****号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发 布 人:****** 发布时间:****年*月**日
竞价报名与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s://***.******.***.cn/HNSQ/ContentController/content.do?id=**c***e*-a*d*-***e-b*eb-b**d**b*****&projectType=ZFCG&huanjie=RESULT_NOTICE¬iceType=RESULT_NO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