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唐河县城市管理局唐河县北京大道(龙山路—凤山路)人行道提升改造铺装工程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唐财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名称:唐河县北京大道(龙山路—凤山路)人行道提升改造铺装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唐河县北京大道(龙山路—凤山路)人行道提升改造铺装工程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河南******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文峰街道文峰路北段*,***,***.**元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唐河县北京大道(龙山路—凤山路)人行道提升改造铺装工程建设项目唐河县北京大道(龙山路—凤山路)人行道提升改造铺装工程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日历天李勇召豫 ************三、评审专家名单景磊(业主评委)、郭家田(推荐专家)、张嶺、涂保强、史峰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十五条规定,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商定,按中标价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人民币大写:肆万捌仟伍佰肆拾元整(小写:*****元)收费金额:**,***.**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同时报送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唐河县城市管理局地址:唐河县文峰路北段联系人:任晋鸥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唐******地址:唐河县文峰街道新春路北段联系人:程露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程露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