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汤阴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汤环罚决字〔2018〕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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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视频-[article.video]-start 文章内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X*****D法定代表人:韩成林地址:汤阴县刘大线与仓储三路交叉口东南一、违法行为****年*月**日,******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公司西北侧存在一处地埋式收集池,******外城市污水管网。以上事实有:*、汤阴县环境保护局调查询问笔录;*、汤阴县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勘察)******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在江河、湖泊设置排污口的,还应当遵守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依据《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的情节与后果,初次发现的,责令限期拆除,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我局于****年**月**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汤环罚告字〔****〕**号)告知你公司陈述申辩权。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和期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除前款规定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产整治。”根据你公司的违法情节,******作出以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以人民币贰万元整(¥**,***.**)的罚款。?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人民路支行户 ?名:汤阴县财政局国库股 ?账 ?号:***************?缴纳罚款后,应将缴款凭据报送我局备案。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阳市行政复议受理中心或者汤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