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偃师市伊洛投资有限公司偃师区产业集聚区道路提升工程设计-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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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 *、采购项目名称:偃师区产业集聚区道路提升工程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 本项目偃师区产业集聚区道路提升工程设计,主要内容为改造偃师区产业集聚区大运路,杜甫大道至永丰路全长****.**米及两条支路襄济路、相国大道(南至古城快速路,北至支路尽端村口位置)。设计范围:原车行道混凝士路面加铺沥青,人行道、路缘石、树坑侧石拆除后新建,道路两侧原排水明沟更换为暗管。 河******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郑开大道与锦绣路交汇处伟业国际A座****室 *.*** %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偃师区产业集聚区道路提升工程设计(二次) /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满足发包人要求 **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满足发包人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明生(组长),王玲,蔺国强(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号文规定计价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偃师市产业集聚区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号*楼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