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新龙红山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跟踪结算审核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新龙红山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跟踪结算审核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四川原文链接地址项目概况 新龙红山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跟踪结算审核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号(红牌楼广场)*号写字楼*层***】逾期不售。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新龙红山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跟踪结算审核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新龙红山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跟踪结算审核服务采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年**月**日到****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号(红牌楼广场)*号写字楼*层***】逾期不售。 方式: 现场获取:供应商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邮寄获取:供应商邮寄获取招标文件的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邮寄以到达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将不予办理,不接受到付的邮寄资料)。传真获取:供应商传真获取招标文件的应将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传真号码:***-********)。 售价: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号(红牌楼广场)*号写字楼*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新龙县审计局 地址: 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茹龙镇人民路**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号(红牌楼广场)*栋*层***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毛恩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