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南陵县城排水工程专项规划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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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城排水工程专项规划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CG****FW****
二、项目名称:南陵县城排水工程专项规划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南京秦淮区紫云大道*号
中标金额:******.**元
[if !supportLists]四、[endif]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南陵县城排水工程专项规划项目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提交规划文本(方案),**日历天内提交评审稿,**日历天内完成正式规划方案成果。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if !supportLists]五、[endif]评审专家名单:
姚莉、王焕义、易华、董德友、何恩
[if !supportLists]六、[endif]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中标价×*.*% 收费金额:****元七、[endif]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if !supportLists]八、[endif]其他补充事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无效投标单位:无*、中标单位业绩:******,详见附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的工作时间在线提出质疑。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if !supportLists]九、[endif]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if !supportLists]*、[endif]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陵县市政园林管理所
地 址:南陵县籍山大道*号
联系方式:***********
[if !supportLists]*、[endif]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号楼***室
联系方式: ***********
[if !supportLists]*、[endif]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梅
电 话:***********
[if !supportLists]十、[endif]附件
*、招标文件
*、中标单位业绩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