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1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阙店乡转水湾村香椿酱加工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第三次)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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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阙店乡转水湾村香椿酱加工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第三次)中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ZCGS****-****-* 二、项目名称:****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阙店乡转水湾村香椿酱加工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第三次) 三、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蒙城县名邦学府**#****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零贰万肆仟元圆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详见报价单 品牌:详见报价单 规格型号:详见报价单 数量:详见报价单 单价:详见报价单 五、评审专家名单:马辉铸、占晓伍、吴运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原发改委[****]****号文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舒城县建采******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电话:****-*******,联系人:杨刚)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舒城县阙店乡人民政府 地 址: 舒城县阙店乡 联系方式: 吴先生,***********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信息 名 称: 舒城县建采****** 地 址: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方式: 李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报价单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