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自行消毒餐具“汤碗”、“饭碗”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武汉市汉阳区林大帅餐馆使用的自行消毒餐具“汤碗”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检验不合格,“饭碗”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项目检验不合格。(一)****年*月**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武汉市汉阳区林大帅餐馆使用的自行消毒餐具“汤碗”、“饭碗”进行监督抽检,****年*月**日湖北省******出具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O:PL****WHS-*****、NO:PL****WHS-*****)。“汤碗”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饭碗”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二)****年*月**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年*月**日将检验报告送达武汉市汉阳区林大帅餐馆,启动核查处置工作。责令该单位改正,查找问题原因。****年*月**日该店使用自行消毒餐具“汤碗”**个、“饭碗”**个。(三)经分析,造成自行消毒餐具“汤碗”、“饭碗”不合格的原因是餐具清洗过程不规范,该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对该店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年*月*日再次对该店自行消毒餐具进行抽检,所检项目为合格。pdf展示 相关附件出现的附件 开始pdf展示 相关附件出现的附件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