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运行规则》(第2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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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运行规则》(第*期)的通知各电子卖场供应商:为进一步规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比价和反拍交易行为,按照《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运行规则》(第*期),现予公布,请严格遵守。特此通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运行规则第*期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三)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比价、反拍等竞争性方式已成交订单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将启动自动违约处理机制,参与比价、反拍项目并成交的供应商,不确认订单的将被暂停电子卖场交易权限*个月并予以公示。本期规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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