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298号F19001001-24层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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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号F********-**层房屋(预售合同号:****预*****号)。该房屋位于第**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双方当事人议定的第一次起拍价为*******元。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二、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的*个工作日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年**月**日**时—**时自行前往查看了解。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自行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及存在风险的确认,责任自负。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标的物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将作出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至少需要*个月),介意勿拍;*、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的*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九、本院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被执行人拍卖事项。若没有接到通知,本标的物网络司法拍卖事项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日视为已经通知。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十、拍卖竞价前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拍卖余款请在****年**月*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兰州市雁南路支行,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咨询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cn)”上查询。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